陶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查看: 37789|回复: 0

[宜兴资讯] 宜兴两家公司被罚!

[复制链接]

高中生

发表于 2025-3-2 08: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移动
生产经营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关键时刻引导员工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针对生产经营场所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市应急局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作业场所规范化管理,畅通生命通道。

案例一
执法人员对宜兴市福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车间疏散通道被占用。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市应急局对宜兴市福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5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史某某作出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执法人员对江苏鑫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车间疏散通道被占用。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市应急局对江苏鑫甫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5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王某作出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来源:宜兴应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关于我们|陶都论坛 ( 苏B2-20120265 ICP11066580-2 )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 信箱 dataodu@foxmail.com 举报电话:0510-87586000
苏公网安备 32028202000860号
本站法律顾问:

GMT+8, 2025-4-3 19:20 , Processed in 0.027207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Ya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