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查看: 36803|回复: 1

[宜兴资讯] 凌晨,宜兴两人在宜北路巷头西路路口被抓

[复制链接]

大专生

发表于 2024-8-22 08: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IDC机房
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开车一起被查
好好的相聚生生从酒桌挪到了拘留所
近日我市有两位男子同桌共饮醉驾后遇到交警检查
竟一起逃跑最终双双被查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天凌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宜北路红塍桥北侧设点,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市民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市民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一前一后驶来,在临近检查点50米左右的地方,杨某突然将车停在路边,下车坐上了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掉头躲避交警的检查。二人在宜北路巷头西路路口因闯红灯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交警发现二人面红耳赤,嘴里散发的酒气扑面而来,当即对二人分别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仪测试,杨某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王某的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1.9mg/100ml,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1mg/100ml,二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杨某和王某是同事,当晚在饭店小聚后又去KTV唱歌,两人都喝了不少酒,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路,结果双双被查。

对此,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请勿酒后驾车
(来源:看宜兴)

学 士

发表于 2024-8-25 05:48:02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联通
如此高压之下为何还有人以身犯险?说到底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关于我们|陶都论坛 ( 苏B2-20120265 ICP11066580-2 )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 信箱 dataodu@foxmail.com 举报电话:0510-87586000
苏公网安备 32028202000860号
本站法律顾问:

GMT+8, 2024-11-17 03:31 , Processed in 0.022492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Ya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