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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2024年和桥镇小学、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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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发表于 2024-6-19 08: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宜兴市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宜教发﹝2024﹞18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2024年和桥镇中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平稳实施。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为 2017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31 日出生,年满 6周岁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本镇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各小学严禁招收不足 6 周岁儿童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具体操作:登录APP“看宜兴”,进入“入学一件事”,按照“入学报名-小学一年级延缓入学”步骤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2.初中:招生对象为本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我镇初中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三、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两年以上;
(2)父母(含父母一方)与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本人取得在和桥的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含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镇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查验日往前追溯1年中间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 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镇区集体户口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陶都英才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镇社会事业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说明:本方案提及的“房产”,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有合法产权证;二是属住宅性质;三是实际居住。
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施教区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含父母一方)在施教区范围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持续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2)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本镇持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自查验日往前追溯1年中间无中断,补缴无效);(3)与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本人取得在和桥的工商营业执照。
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3)房屋租赁证明;(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
3.镇区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仅限镇区内与学校施教区相邻社区居委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
四、相关说明
1.小学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确保应收尽收。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
2.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公开的方式录取第二批次学生。如第一批次施教区内学额已满,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则先在学校登记,再由镇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学校在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学校在镇社会事业局统筹协调的基础上自主调剂招生。自主调剂招生办法由各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报镇社会事业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2日:第一批次登记并资格验审,并公布第一批次审核结果。
2.7月3-4日:第二批次登记并资格验审,集中汇总各校第二批次学生登记情况。
3.7月5日:公布第二批次审核结果。
4.7月6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公布第三批次招生方案。
5.7月7日:公布第三批次审核结果。
六、报名须知
1.学生登记报名时须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2024年6月30日前办理到位的。
2.每生的报名材料采取一人一档,镇社会事业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该校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7月初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或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附: 和桥镇小学、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
宜兴市和桥镇社会事业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和桥镇小学、初中施教区划分方案

一、小学

1.和桥实验小学:生建社区、劳动社区(东至:锡溧漕河,南至:环北路,西至:苗桥路,北至:殷村港)新城社区、北庄村、同里村、湖滨村、大生村(原前谢村)、永兴村(原和桥村的沈家组、小湾组、李家组、新建组)。

2.和桥第二小学:兴业社区、劳动社区(除东至:锡溧漕河,南至:环北路,西至:苗桥路,北至:殷村港)、永兴社区、永兴村(原和桥村的刘家组、许家组、陆家组、徐家组)、大生村(原金盆村、苗桥村)、中巷村(原西育中村、云阳村)、北新村(原北新村)。

3.南新小学:南新社区、西锄村、王母桥村、中巷村(原中巷村、云中村)、北新村(原民胜村)。

4.闸口小学:海棠社区、闸口村、北渠村、楝聚村、钟溪村、福巷桥村。

二、初中

和桥二中:和桥片区、南新片区、闸口片区

来源:和美和桥

大专生

发表于 2024-6-22 05:10:33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移动
现在入学还这么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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