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都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查看: 23927|回复: 1

[宜兴资讯] 泰达币?宜兴一女子被盗90余万元……

[复制链接]

大专生

发表于 2024-5-15 14: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盗窃现实中的财物
属违法犯罪行为
若盗窃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货币
违法吗?

近日,
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
通过盗窃虚拟货币转卖获利的案件
判决丁一(化名)、杨浩(化名)构成盗窃罪


近年来,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型数字资产逐渐走入公众视野,以高收益为卖点吸引了不少投资者。

市民潘女士就是一位资深虚拟货币投资者,2019年以来陆续购入虚拟货币,打算升值后一并卖出。此外,潘女士还喜欢研究区块链。

2022年10月

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90后小伙丁一和杨浩,他们自称在杭州从事区块链相关工作,熟悉虚拟货币投资技巧,杨浩还为潘女士普及了相关知识。渐渐地,潘女士对他们越来越信任。

2022年11月

世界第二大加密货币交易所FTX宣告破产,潘女士和虚拟货币圈子的朋友们正愁着如何应对时,丁一和杨浩给出了建议:“现在区块链交易所的形势不乐观,还是把虚拟货币提到自己的私人钱包里比较安全。”潘女士便将存放在交易所里的虚拟货币,转换成13万个泰达币,提到自己的电子钱包里。
两天后,潘女士再次登录自己的电子钱包时,却发现钱包里13万个泰达币不翼而飞,她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

潘女士曾点击过一个网址,授权他人操控自己的钱包。这个网站的页面风格与国外某区块链项目网站相仿,但实际不具有任何实质性内容,只要点击该网址,网页就会自动请求链接其钱包,并要求其做出授权,同意网页后台的钱包获得操控自己钱包的权限,可以发起授权者钱包内任意数额的转账。“这不是丁一发给我的链接吗?”潘女士回忆,当时,丁一告诉她,点击这个网站可获平台方赠送的虚拟货币,因为网站全是英文她看不懂,跳出弹框后就直接点击了确认。


2023年1月30日

丁一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他和杨浩曾在国外网站看到一个虚拟货币诈骗手段,利用区块链上的授权功能,让一个钱包地址委托另一个钱包地址转走虚拟货币。于是,他们就上网找人制作了一个“钓鱼网站”,伪装成区块链平台,杨浩参与了网站设计。借着交流区块链知识的机会,丁一向潘女士等人推广该“钓鱼网站”。等潘女士将所有泰达币转入钱包后,他立刻操作转到了自己钱包。虚拟货币到手后,丁一出售了其中3万个泰达币,非法获利人民币21.6万元,并转给杨浩3万元。


2023年2月22日

杨浩被公安机关抓获。据“火币交易所”“币安交易所”等主要虚拟货币交易所数据显示,1个泰达币的价值等于1美元。结合市场交易习惯及实际销赃情况,按照2022年11月14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进行换算后,丁一和杨浩合谋盗窃金额为人民币90万余元。

“本案中,行为人通过诱导被害人点击‘钓鱼网站’,借助网站的授权功能获取被害人虚拟钱包的管理权限,并擅自将被害人钱包中的虚拟货币转走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该案承办法官、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庄妍说,由于被告人丁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拒不认罪,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杨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同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判处被告人杨浩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丁一提出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据庄妍介绍,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均在法律层面否认了个人及平台交易虚拟货币的合法性,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属于货币,但并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虚拟货币虽然以电子数据为载体,但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管理和转移的可能性,在市场中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符合刑法对于财产属性的一般认定,属于“数据性财产”。

她提醒广大市民,虚拟货币投资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具有一定风险,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存在“数字鸿沟”的中老年群体更是如此,切勿盲目追求高回报而落入陷阱。同时,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注意使用手机安全软件,对“钓鱼网站”及时进行拦截。

(来源:看宜兴)

本科生

发表于 2024-5-16 05:47:16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虚拟货币不是不受法律保护吗!看来要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常识!只了解,不参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关于我们|陶都论坛 ( 苏B2-20120265 ICP11066580-2 )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 信箱 dataodu@foxmail.com 举报电话:0510-87586000
苏公网安备 32028202000860号
本站法律顾问:

GMT+8, 2024-9-25 21:07 , Processed in 0.023390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Ya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