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大村村民,具体事情陈述如下:2023年4月份,具体是几号记不得了,在高塍城北赛特大道旁的自来水钻探打洞施工中,由于需要高压水冲洗钻头,致使离管线十米左右的我房屋的墙基处有大量灰黑色的流体流出,几乎覆盖了我整个菜地,有视频为证,这一事件严重威胁到了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此事被我发现后,我立即找到了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村领导小王(协调纠纷员),小王到现场录了视频,并且叫停了施工,当时小王问施工方现场负责人,是否碰到过类似情况,他说没有过。并且,时不时趁我家没人,就偷偷开机,中间找过小王,再次让施工方停机了。过了几天,施工方带来了个自来水厂代表来我家跟我说“这个是他们的外包工程,他们只是待完工后负责接管运行,然后经过长达几个月与厂方和施工方沟通,终于在2023年的8月26日在胥井村欧书记的办公室进行了一次面谈,当时参加人员有:自来水厂代表,施工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公用事业局代表等此事件相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及本人,此次面谈主要是商量一下对我的损失作出赔偿问题。当初由于我的房屋还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提出了两个赔偿解决方案,1是最低赔偿我陆万元整的一次性解决方案(我的房屋建筑面积在三百三十平方左右)2是只赔偿我青苗费,但必须要立个字据,保证我的房屋在二十年内不能出现开裂,下沉,侵斜及倒塌。当时大家都认为采取第一个方案,但自来水厂代表说还要汇报领导后再给我答复,后经过多次与厂代表协商无果,直到去年年底前自来水厂代表打电话我说,他们同意以青苗费的名义,适当多赔偿我至人民币伍仟元整,否则叫我走司法程序解决,他们给予配合,次日,施工方现场负责人打电话约我见了面,主要还就是以青苗费的名义总计赔偿我人民币伍仟元整,并未提及任何房屋损失的担保及赔偿。我当时表示反对。当时我的房子天井及前西南角已经出现了问题,有很多新的大的裂缝,叫他们来现场看看,他们并不理睬。后来我多次与厂代表沟通均不接我电话,(有记录可查),电话施工方负责人说回去汇报,但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现在我的房屋已经出现了各种问题,而且还会有更新更多更大的问题出现,本人现在想请有关单位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实在想不通现在法治社会还有这样不顾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出现,请政府帮帮我!如果房子倒塌了,我们一大家子就没有地方住了!人证,视频,录音都有,一开始是承认这个事件的,后来汇报领导后改口了,现在他们就是不承认此次事件对我家造成的损害,说是本着人道主义赔偿我们伍仟元整的青苗费,其实那点蔬菜伍拾元都不值,请政府帮帮我们一家,我们住在危房里真的很害怕,万一倒塌了,也是好几条生命啊!请政府重视,我们会持续请求社会的帮助,直到这件事情解决为止!一直没有提具体的单位部门,是因为至今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单位负责的,都在互相推诿,投诉都无门!请政府帮帮我们吧!
补充内容 (2024-3-11 13:49):
补充内容 (2024-3-11 13:54):
事发时候的视频,村委聊天记录,谈判的录音,相关单位的沟通记录,房屋问题的照片都有,这边上传不了,施工方一开始是表明他们找鉴定机构的,所以拖延了一段时间,最后告知我们没有机构愿鉴定这种30年的农村自建房
补充内容 (2024-3-13 09:29):
下面很多网友让我直接走法律途径,我们找过法律援助的律师,由于涉及的相关单位太多,律师没有接,让我么自己去找这些单位。
补充内容 (2024-4-3 14:25):
今天召开的全市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总结暨2024年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表彰了一等次的政府部门和市属企业,我看到了和我家此次事件有关的单位榜上有名,我又能做什么呢,只能在这里写下这段话。
补充内容 (2024-7-22 14:30):
事情已于2024年7月18日得到解决,谢谢党和人民政府,谢谢广大网友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