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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恢复袁国强先生名誉之致歉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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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发表于 2023-3-23 11: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3月23日,经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苏02民终4509号判决书确认审核了本致歉函内容,依法于微信公众平台《陶都论坛》刊登《致歉声明》,原文如下:

致 歉 声 明
致袁国强先生:
致歉人一:陈立,男,1993年4月8日生,住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村网上村4号。陶都论坛、抖音、宜兴社区论坛用户名:“宜兴城里的乡下人”。
致歉人二:陈陶,男,1992年4月30日生,住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村网上村5号。陶都论坛、抖音、宜兴社区论坛用户名:“还好就好”。
致歉人三:陈拥军,男,1971年6月3日生,住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村网上村3号。
致歉人四:陈卫军,男,1969 年 6 月 1日生,住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村网上村3 号。
四名致歉人(以下简称: 本人),现向袁国强先生公开道歉。
本人因为邻里矛盾和袁国强先生发生纠纷,在 2020 年 4 月 15 日通过以下方式:在宜兴市丁蜀镇青龙河广场现场举牌、拉大字报以及在宜兴陶都论坛、宜兴社区论坛、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用户名为“宜兴城里的乡下人”、“还好就好”等发表不正当言论,侵犯了袁国强先生的个人名誉,并对其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致使袁国强先生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困扰。宜兴市人民法院判令本人赔礼道歉为袁国强先生恢复名誉,本人虽提起上诉,最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决书侵犯袁国强先生名誉权的事实。
本人郑重承诺,并通过原本发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平台(陶都论坛、抖音、宜兴社区论坛) 以及宜兴日报为袁国强先生恢复名誉,以正视听。

致歉人:陈立、陈陶、陈拥军、陈卫军

2023年3月23日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
遵守法律法规,
若为一时泄愤随意发布不当言论,
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侵害的,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网友能引以为戒,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学前班

发表于 2023-3-23 17:47:36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我就是当事人陈立,此申明,不是我们写的,本人不认可,与事实不符

小学生

发表于 2023-3-24 03: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丁山人现身说法,某些丁山所谓的大师还有紫砂老板都是一群既得利益者,拜入研究员级大师名下就风光无限,财源广进,紫砂的乱象懂的都懂,不细说了,大部分所谓的大师学历偏低,有些甚至文盲,但是遇上紫砂红利,猪也会飞起来,丁山地面上一堆欠货款不结账,拖欠员工还有工手工资的大师,天天被人家曝光,拖欠工资,威胁别人,各种威胁让人家在丁山混不下去,本人曾经也在某大师的工作室工作七八年,工资是一年比一年低,反正几千块钱的工资要他命的,但是他回头一转身就给自己买保时捷,别墅,讲讲么没钱难老,保时捷豪车换了一辆又一辆,说白了还是紫砂利润太高,幸亏现在丁山的外地人把紫砂壶的价格打下来了,感谢机车壶

本科生

发表于 2023-3-23 20:47:23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阳羡小白龙 发表于 2023-03-23 14:50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
遵守法律法规

请问违建是不是存在 眼睛应该看得到

硕 士

硕士

发表于 2023-3-23 20:00:54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宜興城裡個鄉下 发表于 2023-03-23 17:47
我就是当事人陈立,此申明,不是我们写的,本人不认可,与事实不符

你不发帖我还以为这个违建已经处理了呢……  

本科生

发表于 2023-3-23 20:46:2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请问违建怎么处理  袁国强的违建拆了没有?

本科生

发表于 2023-3-23 18:29:54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哈哈哈哈哈      紫砂圈比娱乐圈还热闹   

博士生

博士生

发表于 2023-3-23 14: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
遵守法律法规

本科生

大专生

发表于 2023-3-23 13:33:43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IDC机房
"本人虽提起上诉",感觉不服啊

大专生

发表于 2023-3-23 13:52:52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别以为网络上随便骂几句好说几句可以不负责任,还是法律意识淡薄

本科生

大专生

发表于 2023-3-23 15:41:07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保护合法 +打击非法 = 法治社会

O(∩_∩)O哈哈~

学 士

发表于 2023-3-23 15:52:57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知道什么叫坏事传千里,到个谦就完了

学 士

发表于 2023-3-23 20:26:42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宜興城裡個鄉下 发表于 2023-3-23 17:47
我就是当事人陈立,此申明,不是我们写的,本人不认可,与事实不符

哪怎么回事?

本科生

发表于 2023-3-23 21:21:24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居然还有这种冒名发申明的,真心无语

大专生

发表于 2023-3-23 21:37:09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联通
宜興城裡個鄉下 发表于 2023-3-23 17:47
我就是当事人陈立,此申明,不是我们写的,本人不认可,与事实不符

居然是直接把你安排道歉了,厉害了....故事越来越精彩...

幼稚园

发表于 2023-3-23 22:18:41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搜到该案件判决书。楼主能不能把法院裁判书、执行通知书贴出来给大伙看看。

硕 士

学士硕士

发表于 2023-3-23 23:08:53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香港 香港宽频网络
这个事情有点奇怪,一个说自己写的,当事人说不出自自己之手,信说的?

大专生

发表于 2023-3-24 06:40:02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好像有个视频:你这个穷鬼!!!!!

本科生

发表于 2023-3-24 14:13:31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违建不拆天理何在,还有枉法吗?

初中生

发表于 2023-3-25 02:58:32 新手机触屏版 来自: 江西省九江市 电信
一帮做夜壶的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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