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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依法带娃?!宜兴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训诫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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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发表于 2022-12-4 09: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日前,市人民法院丁蜀法庭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发现被告在教育孩子时存在方式不当问题,法官当庭依法对被告进行了严厉训诫,并在调处孩子抚养权纠纷后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训诫文书》。这也是我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训诫文书》。

11月28日,承办法官、丁蜀法庭副庭长闫文杞向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介绍了案件的相关情况。

颜某与苗某于2010年协议离婚,此后年仅3岁的女儿小苗跟随父亲苗某生活。转眼,小苗已经长大,成为一名高中生。今年8月份,小苗在参加高中的入学军训时,接到了父亲苗某电话,要求其提前回家。但小苗回家已是次日,这让父亲苗某很是不满,对小苗发火并打骂,直到小苗报警,公安机关介入,事情才得以平息。小苗的母亲颜某得知情况后,害怕女儿再次遭受家庭暴力,遂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想让女儿跟随自己生活。


承办法官认真查明案件事实,确认被告苗某存在教育方式不当的情形,根据《无锡市关于依法训诫和责令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当庭依法对苗某进行了严厉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苗某被庭审教育后,深感后悔,连连对自己冲动鲁莽的错误行为作了深刻检讨,表示一定悔改。同时,法官组织双方调解,从孩子青春期的特殊生理和心理状态、法律对于抚养权变更及家庭教育的相关规定等多方面入手,就小苗的抚养权问题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小苗的抚养权归于女方。

考虑到小苗与母亲颜某长期未生活在一起,抚养权变更将会对小苗今后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庭后,法官还对颜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向被告苗某同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训诫文书》。

接下来,承办法官将定期对本案当事人进行回访及跟踪帮教,监督家长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父母的角色,共同抚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来源:看宜兴

学 士

发表于 2022-12-4 17:13:5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养大了就给女方,这法官瞎判

小学生

发表于 2022-12-4 09: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联通
实际上的是不可能这样的   

博士生

博士生

发表于 2022-12-5 13: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做好父母的角色,共同抚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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