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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宜兴4家企业!被通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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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

发表于 2022-7-18 11: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自“戴帽系带防坠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聚焦重点,针对存在“一帽一带”较高以上风险作业环境的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可能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的日常作业、检维修作业、装卸作业等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安全带、安全帽的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佩戴、使用等关键环节,运用法律手段,进一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行为责任落细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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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无锡鹏茂化工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工人张某某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工人丁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市应急局对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2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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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石镇应急局对宜兴市万石镇思必达纺织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该单位共有一线从业人员15人,有6名员工在行车工作区域下作业,未向这6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无安全帽领用记录;生产车间内1台经编机传动带未设置防护罩。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五)项,市应急局对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6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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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宜兴锦富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员工孙某某进行登高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督促佩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未确定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市应急局对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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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无锡俊弘电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配备安全帽数量少于一线从业人员数量,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第一百零二条,市应急局对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3万元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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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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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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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三)确认作业单位的作业资质、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危险作业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启示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这是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切实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前提。

同时,为了使劳动防护用品真正发挥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而作为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程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既是保护从业人员自身安全和健康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客观需要。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一帽一带”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监督,对不落实“一帽一带”的工业企业依法严管重罚,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以此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形成专项执法行动长效常治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方法


线上举报:“宜兴应急”公众号,进入后点击右下角“举报投诉”可直接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0510-81729811

转自:宜兴应急

博士生

博士生

发表于 2022-7-18 13: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

学 士

发表于 2022-7-18 13:06:50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请问一下年满70周岁的还在工厂做电工岗位违法违规吗?

大专生

发表于 2022-7-18 22:32:15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时光倒流 发表于 2022-07-18 13:06
请问一下年满70周岁的还在工厂做电工岗位违法违规吗?

不违法,只要签署劳务合同,退休职工可以返聘的

高中生

发表于 2022-7-18 21:38:52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时光倒流 发表于 2022-07-18 13:06
请问一下年满70周岁的还在工厂做电工岗位违法违规吗?

有没有一种可能,未来70岁退休

研究生

学士研究生

发表于 2022-7-19 07: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

高中生

发表于 2022-7-19 08: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IDC机房
时光倒流 发表于 2022-7-18 13:06
请问一下年满70周岁的还在工厂做电工岗位违法违规吗?

只要持证上岗,没有电工禁忌症,没啥不可以的。。

学 士

发表于 2022-7-19 08: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时光倒流 发表于 2022-7-18 13:06
请问一下年满70周岁的还在工厂做电工岗位违法违规吗?

按照目前的制度好像电工证到60岁就失效了,不能继续从事电工操作岗位了,但是单位返聘作为技术顾问什么的应该还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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