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上原贴链接http://bbs.dataodu.com/forum.php ... amp;_dsign=5a9906a4 和
http://bbs.dataodu.com/forum.php ... amp;_dsign=20a80af5 首先要为宜兴交警的处理速度点赞,对人民群众的反馈及时作为,但是对于处罚结果有待商榷。
疑问:根据处罚单显示只对站前大道段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后直至东氿大道段多次违法(2次实线变道+跨线行驶+多次恶意别车)为何没有处罚?恶意别车是否涉嫌危险驾驶?后续没有任何处理?
附: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以下,记3分。实线属于以上提到的道路交通标识,应当按照我国关于违反交通标识的处罚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恶意别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将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宜兴交警 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罚,对违法行为的放纵,就是对守法公民的利益侵害。请还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维护gov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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