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提高将惠及近1.6万名困难群众
日前,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对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等进行调整,并于即日起陆续发放。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近 1.6 万名困难群众。近年来,市民政部门聚力“弱有所扶”,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城乡统一、与无锡地区并轨。此次调整具体为: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2020 年每人每月 1010 元 ,调 整 为 每 人 每 月1060 元。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标 准 ,由 2020 年 每 人 每 月1525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1600元。全市集中孤儿养育标准,由2020 年每人每月 273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2870 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 2020 年每人每月232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2460元。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内由 2020 年每人每月 20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低保家庭外由2020年每人每月 12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元。下阶段,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构建社会救助发展新格局,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
来源:宜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