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21年度宜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开始啦! 申报对象 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缴费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以本次申报时在职职工的2020年(2020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2021缴费年度(2021年7 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基数总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加班工资等)。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人社三险(养老、失业、工伤)用人单位网办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办事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缴费基数申报业务。 因特殊情况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按规定填报相关材料,另附Excel电子文档通过柜面申报。办理地点:各镇(园区、街道)人社窗口及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 人社三险缴费基数申报相关表格模板可从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三)申报口径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口径:填报年度工资总额为2020年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不足12个月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填报,填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例:如员工在单位全年收入68000元则申报68000元,如员工只有7-12月收入48000元,则按48000÷6×12=96000元申报工资总额。申报工资总额启用时根据2021年度缴费省人社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判断规则后生效。例:如员工在单位申报全年工资总额30000元,省人社公布缴费基数下限为3400元/月,则启用该员工2021年度全年缴费基数为3400×12=40800元。
医疗、生育保险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医保二险(医疗、生育)用人单位网办用户可以医保网办大厅(网址:http://wx.yxcxfw.com:8083/)按流程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因特殊情况无法网上申报的单位,按规定填报相关材料,另附Excel电子文档通过柜面申报。办理地点:各镇(园区、街道)医保职能窗口及宜兴市医疗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 (二)申报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医疗二险基数申报相关表格模板可从宜兴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三)申报口径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申报口径:填报月平均工资收入为2020年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例:如员工在单位全年收入60000元则申报60000÷12=5000元,如员工只有7-12月收入48000元,则按48000÷6=8000元申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启用时根据2021年度缴费省人社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判断规则后生效。例:如员工在单位的月平均收入为3368元,省人社公布缴费基数下限为3400元/月,则启用该员工2021年度的每月缴费基数为3400元。 注意事项 1、职工缴费基数情况职工确认方式有: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代会盖章、工会盖章、张榜公示等。上传资料原件由单位负责保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且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2、从2021年7月1日起,对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相关文件及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业务规则,对该单位参保人员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期缴费基数。已申报单位,2021年7月至12月缴费基数已确定,无需再申报。 3、对未按规定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实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重点稽核。 4、省行业统筹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省本级参保的不需要在本市申报人社三险缴费基数,但需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医保二险基数,在本市参保的其它人员需向本市人社、医疗经办机构申报各险种缴费基数。
转自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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