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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虚拟货币“挖矿”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宜兴法院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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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近几年来,比特币价格暴涨,吸引一大批企业涌入“挖矿”行列,企图原始取得这种虚拟商品,但这一活动能耗高且严重污染环境,已被我国行政部门列入淘汰类行业名单。日前,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虚拟货币“挖矿”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请。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2022年11月,东莞市某公司为获取比特币,与我市某农场签订《云计算服务器托管服务协议》,约定将数十台计算机服务器交由我市某农场托管,由某农场提供高负荷电量供服务器“挖矿”使用,托管服务费以电费形式收取。某农场将服务器所在地设在四川省某水电站,2023年3月,服务器在某水电站被他人盗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4月,东莞市某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托管服务协议,起诉某农场及负责人李某,要求赔偿服务器丢失所导致的损失,总计32万元。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协议系委托人为获取比特币将计算机服务器交由某农场托管,某农场主要以提供大量电力资源、收取电费的形式履行托管服务协议并获取利益。2021年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中明确,需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案涉协议签订于2022年11月,当时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已被列为国家加强监管、严禁新增的项目,协议违反了“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定及民法典所确立的“绿色原则”,亦不符合国家对相关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悖公序良俗,应属无效。综上,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东莞市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来源:宜兴日报)

大专生

发表于 昨天 22:2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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