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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2022年上半年创业扶持资金本月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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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

发表于 2022-4-8 09: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眼下,2022年上半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在宜首次创业者,可在4月30日前带齐相关材料至注册地所属乡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进行申报。
  创业扶持资金分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租金补贴。今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报对象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以及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满足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申报条件,即可享受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和企业社保补贴吸纳的对象不得重复。
  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在宜首次创业,租用场地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创业租金补贴。申报条件为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创业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其他类型为注册登记负责人);创业者与租房主体一致,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创业者在自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创业租金补贴的标准是,根据经营场地年租金按年度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起的3年。
  特别要提醒的是,申请人每次申请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自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内完成全部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另外,租房合同甲乙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或是租赁自己父母、子女的房产以及夫妻之间相互租赁的,不得申请创业租金补贴。
来源:宜兴日报

博士生

博士生

发表于 2022-4-8 1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知道了,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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