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当事人作出共罚款5万元的决定。
宜兴市民徐某、陈某向何某借钱150万元,并写下借条。
由于超过了还款期限何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徐某、陈某归还借款以及相应利息。
除了借条上的款项,何某表示另外与徐某直接还存在微信个人借款40万元左右,双方约定,徐某的还款先归还微信借款,并提供双方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徐某对此却不予认可。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何某提供微信转账截图以及清单中收款一方备注名均为徐某,转账金额共计476685.9元。
但徐某向法院提交的微信交易明细清单却显示只收到何某微信转账72157元,到底孰真孰假?
原来何某提供的微信转账中部分款项的实际收款人为其他两位微信用户,此二人与徐某完全没有关系,何某声称自己操作失误,将二人微信名备注为徐某。
面对法官的火眼金睛,何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行为。
视频转自无锡都市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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