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不渡你 发表于 前天 15:13

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宜兴一厂被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压实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涉粉作业人员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现公布1起涉爆粉尘执法案例,警示相关单位举一反三,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对无锡市超普安防电器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
1.生产车间静电喷涂装置周边涉爆粉尘区域,未按照粉尘清扫制度要求及时清理粉尘,作业现场积尘严重,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该条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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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然气管道处的1套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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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市应急局对无锡市超普安防电器厂作出合并处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宜兴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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