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南园村附近树林,两人捕鸟被抓!
吴某(化名)、姚某(化名)两人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到宜城街道南园村附近树林,采用手电筒照明、使用弹弓捕鸟,现场猎捕鸟类7只。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7只鸟类物证照片,宜兴市林业局进行认属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以下简称“三有”)的陆生野生动物。
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雀、斑鸠、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修正)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吴某、姚某处罚款人民币7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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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是生态晴雨表,更是人类的自然伙伴。
随意非法捕猎鸟类属于破坏生态环境之举,
将触碰法律“高压线”切勿儿戏!
守护蓝天精灵,你我共同行动。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麻雀、青蛙、蛇 以前是真的多 james0449 发表于 2025-03-09 13:56
麻雀、青蛙、蛇 以前是真的多
国内保护国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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