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昭昭 发表于 2024-9-9 08:53:41

宜兴和桥3企业被曝光

特种作业通常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和技术要求,无证上岗可能导致操作不当,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以作警示!

01案例一

无锡市xxxxx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2024年07月23日,执法人员对无锡市xxxxx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经现场询问和网上查询,发现该单位1名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员工杨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无锡市xxxxx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02案例二

宜兴市x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2024年07月29日,执法人员对宜兴市x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经现场询问和网上查询,发现该单位1名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员工蒋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现场设备高度2米以上。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宜兴市x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03案例三

宜兴市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案2024年07月24日,执法人员对宜兴市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经现场询问和网上查询,发现该单位:1、1名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员工汪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车间储存、使用的危险物品:金属漆每桶16kg(2桶)、原子灰每桶2.5kg(1桶)、固化剂每桶25kg(2桶)、稀释剂25kg(2桶)等,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流散等安全设施、设备)。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宜兴市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合并处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和美和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宜兴和桥3企业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