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宜兴两人在宜北路巷头西路路口被抓
一起吃饭一起喝酒一起开车一起被查好好的相聚生生从酒桌挪到了拘留所
近日我市有两位男子同桌共饮醉驾后遇到交警检查
竟一起逃跑最终双双被查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天凌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宜北路红塍桥北侧设点,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市民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市民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一前一后驶来,在临近检查点50米左右的地方,杨某突然将车停在路边,下车坐上了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掉头躲避交警的检查。二人在宜北路巷头西路路口因闯红灯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交警发现二人面红耳赤,嘴里散发的酒气扑面而来,当即对二人分别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仪测试,杨某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王某的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1.9mg/100ml,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1mg/100ml,二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杨某和王某是同事,当晚在饭店小聚后又去KTV唱歌,两人都喝了不少酒,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路,结果双双被查。
对此,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请勿酒后驾车
(来源:看宜兴)
如此高压之下为何还有人以身犯险?说到底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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