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拒绝“堵塞、占用”!宜兴一公司被罚!
近期,各地持续高温,加之纺织企业可燃物多等因素,火灾风险较大。违规占用、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堵上了“生命通道”。市应急局紧盯重点行业,加强精准执法,现通报1起典型执法案例,警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全员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对宜兴市大新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被机器设备占用,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影响人员正常疏散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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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市应急局对宜兴市大新纺织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8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顾某某作出处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来源:宜兴应急)
怎么不去小区查查呢?整个宜兴你找得到消防通道正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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