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清风 发表于 2024-8-15 10:30:41

事发宜兴两座大桥,有人被罚!

现在正值鱼类繁殖期
不少钓鱼爱好者看着头顶的烈日
内心已蠢蠢欲动
还有些人却趁着夜色
在全面禁捕的资源保护区
对河里的大小鱼类“一网打尽”
8月14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对宜兴两人非法捕捞的处罚公示
http://pic.dataodu.com/pic/20240815/1723688957549792575.jpg?watermark/1/image/aHR0cDovL3BpYy5kYXRhb2R1LmNvbS9waWMvMjAyMTEyMjMvcWlfbml1XzE2NDAyMzczNzg2OTVfNzE1Xzc4NV85MTkucG5n/dissolve/50/gravity/SouthEast/dx/20/dy/20
有的人或许会想
不就捕个鱼吗?多大点事!
然而非法捕捞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对非法捕捞行为有明确的惩处规定
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款十万元
甚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小氿窝提醒
非法捕捞的行为不仅破坏水产
资源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地笼网等禁用渔具还会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
对防汛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杜绝非法捕捞从我做起
(来源:爱上陶都)

凯哥户外 发表于 2024-8-15 11:19:23

云溪大桥早上 4 点多经常有人开船电鱼!

氿风以南 发表于 2024-8-15 10:50:45

楼主,团氿单钩钓鱼可以吗?

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24-8-15 11:10:46

氿风以南 发表于 2024-08-15 10:50
楼主,团氿单钩钓鱼可以吗?

撒网都可以,只要不被抓。

YXR0217 发表于 2024-8-15 13:42:49

违法成本太低……

skysungod 发表于 2024-8-15 19:23:43

十一二点在汽车城西九大桥撒网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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