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 发表于 2024-4-24 08:58:50

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舒心出行、放心消费的节日市场环境,现就规范我市“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规范价格行为。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标示醒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经营者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景区景点、停车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优惠政策,做好收费公示。旅游景区必须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者通过各种违规手段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五、各酒店、宾馆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时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对房价以外的收费商品或者服务也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宜兴市场监督管理


阳羡小白龙 发表于 2024-4-24 13:37:26

提醒告诫百次,不如重罚一次!

宜兴大侠1 发表于 2024-4-25 05:15:51

罚到他倾家荡产,才会有记心。

GCTJ 发表于 2024-4-24 20:50:24


提醒告诫百次,不如重罚一次!

淡然处之 发表于 2024-4-25 06:35:52

加强依法查处!严惩违法行为!巡查的力度丶频次都须加强!希望越来满意!

我是草根 发表于 2024-4-25 08:25:56

提醒告诫百次,不如重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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