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 发表于 2024-1-16 13:32:16

零容忍!宜兴两家无证电焊企业被处罚

电焊属于特种作业,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若是操作不慎或者防范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等事故。因此电焊岗位从业人员需要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现公布2起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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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江苏固之君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经现场询问和网上查询,发现该单位1名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和3名正在从事热切割作业的人员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规定,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市应急局对江苏固之君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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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执法人员对江苏匠仁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经现场询问和网上查询,发现该单位2名电焊作业人员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规定,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市应急局对江苏匠仁兴钢结构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来源:宜兴应急)

wgz8900 发表于 2024-1-16 16:47:35

到高塍环保企业去一查一个准,百分之八十的从业人员没有证。

阳羡小白龙 发表于 2024-1-16 14:19:1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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